服务指南

危险化学品申领流程

发布日期:2023-08-25  浏览: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存储中的安全,保障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申领流程:

一、申领表提交时间

请各二级单位于每周四上午12点前,按照教学计划提交下一周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计划。请严格按照实验教学需求进行计算和申报,避免重复申报,因错报、漏报造成对实验教学的影响,责任由各二级单位自行承担。

二、危化品暂存间开库时间

教学周每周一、三、五上午11:00-12:00开库,发放试剂;每周二、周四下午16:00-17:00开库,收回使用记录、未使用完的危化品以及实验中产生的废液。

三、申领表格的填写

危险化学品申领表格中包含两个sheet(易燃库和酸碱库),请按照我处提供的库房清单进行填写,注意品名和规格与清单一致。

四、使用记录的填写与交回

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记录,不同品类、同品类的不同批号试剂,需分开表格进行填写;同一批号的同一试剂,不同使用时间的,可在同一表格上分行填写。

使用记录需按时交回,如:周一领取的试剂,周二下午需交回该试剂的使用记录,未按时交回的,将暂停发放新的申领试剂,由此造成对实验教学的影响,责任由申领单位自行承担。

五、废液的回收

    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废渣,请按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后交回,容器上需标注学院、实验室、内容物等相关信息。

六、其他注意事项

各单位领回后的危险化学品,经配制、稀释等操作后,仍应严格执行“五双”管理。

雪莲山校区危险化学品暂存间仅提供和保障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类试剂,科研、研究生教学等试剂不在提供范围之内。

 

雪莲山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

新医路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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